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1,120,360股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概况
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完成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实际授予数量6,034,240股,442,760股拟授予股份因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部分放弃认购而未授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办理完成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实际授予数量845,400股,677,600股拟授予股份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部分放弃认购而未授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计剩余1,120,360股公司股份。
三、本次注销库存股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库存股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减资手续。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库存股份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1,067,418,804股减至1,066,298,44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库存股1,120,360股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减资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066,298,44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至1,066,298,44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0楼
邮编:200002
联系人:杨劼(董秘室)、朱丽芬(财务部)
电话:021-63217132、021-20375214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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