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熹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刘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满博宁先生因外地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于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蓝振中先生、副总经理杨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的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已剔除董监高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昌慧、张小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毅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刘毅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 2025年9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刘毅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毅先生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变。
刘毅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研究所所长、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智慧城市事业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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