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7人,代表股份277,440,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702%。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7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275,864,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653%。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9人,代表股份48,959,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5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所持奥威科技35.9092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321,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10%;反对2,271,3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9%;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680,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59%;反对2,271,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夏玉龙、贾秀英、杨丽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2.01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275,443,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2%;反对1,989,3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0%;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2.02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275,443,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2%;反对1,989,3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0%;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3.01补选朱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补选朱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朱劲先生获得选票273,330,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87%,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9,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055%。
3.02补选王思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补选王思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思程先生获得选票273,329,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81%,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47,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027%。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罗楷燃律师、刘子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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