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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35,037.99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33,681.63万元,项目节余补充流动资金1,789.08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9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95,599.79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83,088.51万元,项目节余补充流动资金8,214.87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延期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5,037.99万元低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4,098.6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公司于2022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前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拟投入IPO募集资金金额不变,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4、公司于2021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公司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①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所在地块由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场平工程因拆迁延迟等情况于2021年9月-12月陆续完成验收,导致公司于2021年9月才开工建设,较原计划开工建设时间晚了约6个月。②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披露:由于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块自2021年9月起陆续完成场平工程验收并移交公司,公司于2021年9月开始进场施工建设;其次为优先保证工厂产线募投项目最快速度投产,释放产能支持订单的增长,调整计划,集中力量建设推进干变募投项目进度,适度推迟研发办公项目进度。③公司2023年半年度、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披露: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23年四季度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鉴证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原因如下: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及建设和产线方案设计、使用部分自有系统和设备、采购采取多方比价或招投标等方式,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成本,形成资金节余。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06.48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1927号)。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606.48万元的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11,334.2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020号)。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67.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366.40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武汉建造研发办公中心、购置研发设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以来中国储能产业链供需失衡、市场低价竞争,导致该项目储能系统产品实际销量和单价低于预期,项目收入及净利润不及预期。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 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2年4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9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以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结项并将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1,789.08万元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8,214.87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及建设和产线方案设计、使用部分自有系统和设备、采购采取多方比价或招投标等方式,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成本,形成资金节余。②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招股说明书及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7月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补充流动资金1,789.08万元。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7月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节余补充流动资金8,214.87万元。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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