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已就本次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事由作出相应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企业的议案》;
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后,有效化解潜在风险,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做好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为进一步稳固公司发展势头,提升资源整合与配置效率,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新能源相关业务有序发展,满足未来业务持续开展需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久盛涛瑞(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出资100,000万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资产保全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结合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及管理现状,为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配置,拟增设一级部门资产保全部,由其全权负责保留的生态资产与生态项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24日下午3: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稳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态势,提升资源整合与配置效率,优化业务布局,持续推动主营业务有序发展,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久盛涛瑞(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涛瑞”)共同设立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企管中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99,990万元,久盛涛瑞认缴出资10万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公司合计持有100%股权,其中公司直接持股99.99%,全资子公司久盛涛瑞(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01%。久盛涛瑞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
三、新设企业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将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原则,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新设企业有序开展与新能源领域密切相关的实体投资业务,同时公司将严格依据项目实际进度逐步出资,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可控,切实保障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经营规划。
本次投资将优化公司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的运营结构,提升资源整合与配置效率,助力新业务稳健拓展,同时有助于建立权责清晰、运作高效的新业务平台。设立全资下属企业可增强业务专业性,提升资金与资源的使用效率,为公司整体战略实施提供支持。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该有限合伙企业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政策与市场环境变化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治理机制、加强风险控制等措施积极稳妥应对,并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4日下午3: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4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17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7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本次会议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2、非累积投票议案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多项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3、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取得
任职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于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近日,于旸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于旸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59388886
传真:010-59388885
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104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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