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399,929.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44,2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355,71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后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资金转出后及时注销上述募投项目所涉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232.48万元转至公司开立的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所涉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零,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账户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人,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账户注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账凭证及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为提高子公司的整体融资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以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基于银行授信业务需要与部分银行签订了2分担保协议,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1、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开展的贷款期限为60个月的供应链协作基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7,0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开展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7,00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2、债务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总额: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7,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7,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每笔债权分别计算,每笔债权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手续费,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1,800.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87%,占最近一期(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4.01%。
公司所有担保均在年度股东会审议范围内为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需要而提供,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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