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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以公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注资、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963.65万元。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923,9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9,239.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125.8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8月26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8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向相关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注资、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达威药业注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963.65万元。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金达威药业注资或提供借款,其中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注资及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如采取借款方式,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注资或借款的款项仅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出于资金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考虑,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办理上述注资及提供借款的具体工作。

  (二)注资、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8,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3-01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吴轶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酶制剂研发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达威药业总资产人民币175,177.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5,418.36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7,993.3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955.4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达威药业总资产人民币211,9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8,440.02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430.4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021.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达威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四、本次注资、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前,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金达威药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注资、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和提供借款是基于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923,9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9,239.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125.8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8月26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8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84.97万元(含税保荐承销费),募集资金账户结息扣减手续费净额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8,354.51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2.21%计算,可为公司节省一年财务费用约1105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公司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四、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29,239.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2,923,948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2,394,8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1,136,143.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1,258,656.44元。其中,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8,849,692.44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83,545,107.56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25年8月2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4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近日,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广发证券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昭伟、李姝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五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6年12月31日解除。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晓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李晓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2-3781760

  邮箱:xiaofang.li@kingdomway.com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李晓芳女士简历

  李晓芳女士: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2025年6月起加入公司。

  截至目前,李晓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923,9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9,239.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125.8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8月26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8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亦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九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和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李晓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上述一至三项议案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李晓芳女士简历

  李晓芳女士: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2025年6月起加入公司。

  截至目前,李晓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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