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阳银行
股票代码:601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间接方式受让)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胡永忠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6日
营业期限:1997年01月1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650279K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电力、页岩气开采、煤层气开发及其主业关联项目投资;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电力和电网(含储能、智能电网、分布式微网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能源技术研发、咨询和服务;油气资源的勘探、利用;燃气经营;新能源、可再生资源、充电桩、新能源汽车、配售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建材、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及零配件的生产经营;电力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投资、资本运营、股权管理;企业兼并重组;财务顾问;招投标;房屋租赁;餐饮业;酒类销售;国内外贸易;自营和代理国家禁止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州省国资委持有贵州能源51.003954%股权,为其控股股东,贵州能源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贵州能源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如下:
注:来源依据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做强做优做大贵州省能源领域龙头国有企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贵州能源拟吸收合并乌江能源。吸收合并完成后,乌江能源依法注销,乌江能源所持有的乌江能投100%股权由贵州能源承继,贵州能源将通过全资子公司乌江能投间接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吸收合并乌江能源。吸收合并完成后,乌江能源依法注销,乌江能源所持有的乌江能投100%股权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承继,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全资子公司乌江能投间接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乌江能投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00,832,586股A股普通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5.49%,具体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49%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5.49%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贵州能源营业执照;
(二)贵州能源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永忠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附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胡永忠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7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能投)的控股股东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江能源)被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吸收合并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贵州能源将间接持有公司200,832,586股A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9%。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乌江能投出具的《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的函》,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贵州能源拟吸收合并乌江能源,乌江能源所持有的乌江能投100%股权将由贵州能源承继。截至公告日,贵州能源与乌江能源已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尚未完成相关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乌江能投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贵州能源。
本次权益变动前,乌江能投持有公司200,832,586股A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9%;乌江能源通过持有乌江能投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00,832,586股A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9%;贵州能源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乌江能投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贵州能源将通过乌江能投间接持有公司200,832,586股A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9%。乌江能源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能源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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