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9月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科大讯飞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66人,代表股份865,177,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302,218,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23人,代表股份562,959,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527%。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57,001,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1%;反对4,6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弃权3,526,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8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782,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80%;反对4,6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6%;弃权3,526,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8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4%。
2、逐项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96,620,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1%;反对5,639,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1%;弃权3,384,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6,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3,934,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06%;反对5,639,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1%;弃权3,384,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6,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4%。
议案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96,631,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19%;反对5,623,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5%;弃权3,389,4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3,945,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34%;反对5,623,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8%;弃权3,389,4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8%。
议案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96,616,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95%;反对5,633,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2%;弃权3,393,4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30,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95%;反对5,633,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6%;弃权3,393,4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9%。
议案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96,631,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18%;反对5,626,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0%;弃权3,386,3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44,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34%;反对5,626,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7%;弃权3,386,3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0%。
议案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96,610,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84%;反对5,64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5%;弃权3,386,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2,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2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77%;反对5,64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2%;弃权3,386,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2,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0%。
议案2.06 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596,6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68%;反对5,640,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3%;弃权3,403,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1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52%;反对5,640,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3%;弃权3,403,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5%。
议案2.0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96,62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14%;反对5,612,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7%;弃权3,402,8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42,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27%;反对5,612,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9%;弃权3,402,8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4%。
议案2.0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96,61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90%;反对5,62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5%;弃权3,406,9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27,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88%;反对5,62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7%;弃权3,406,9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5%。
议案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96,61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90%;反对5,633,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2%;弃权3,396,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27,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88%;反对5,633,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5%;弃权3,396,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7%。
议案2.10 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96,572,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22%;反对5,610,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4%;弃权3,460,4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3,886,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77%;反对5,610,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5%;弃权3,460,4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8%。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言知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刘庆峰先生及言知科技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7,291,611股;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259,533,173股(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6,116,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28%;反对5,670,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4%;弃权3,390,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897,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07%;反对5,670,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4%;弃权3,390,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0%。
4、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96,581,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6%;反对5,671,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4%;弃权3,391,9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89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99%;反对5,671,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6%;弃权3,391,9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5%。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言知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刘庆峰先生及言知科技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7,291,611股;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259,533,173股(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6,142,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7%;反对5,643,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3%;弃权3,391,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23,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76%;反对5,643,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32%;弃权3,391,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2%。
6、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6,597,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63%;反对5,604,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4%;弃权3,441,9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11,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44%;反对5,604,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8%;弃权3,441,9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9%。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言知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刘庆峰先生及言知科技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7,291,611股;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259,533,173股(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6,124,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36%;反对5,611,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6%;弃权3,441,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3,905,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27%;反对5,611,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5%;弃权3,441,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8%。
8、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96,601,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70%;反对5,60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7%;弃权3,436,2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15,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55%;反对5,60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2%;弃权3,436,2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4%。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言知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刘庆峰先生及言知科技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7,291,611股;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259,533,173股(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含本议案关联股东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6,13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2%;反对5,602,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6%;弃权3,436,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918,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63%;反对5,602,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2%;弃权3,436,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5%。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7,009,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0%;反对4,7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3%;弃权3,441,3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4,790,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01%;反对4,7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2%;弃权3,441,3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杨春波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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