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55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 107 号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5,008,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3792 %(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059,804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 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胡胜发先生、董事王彦飞先生、董事庞博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HING WONG(黄庆)先生、独立董事邰志强先生、独立董事李军先生、独立董事张海燕女士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黎美英女士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何小维先生、监事瞿菁曼女士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瑾懿女士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5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1、2、3、4,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昊臻、杨小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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