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77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披露《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01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1.7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4,279,68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9097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7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7,774万份,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7,774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实际缴款人数为125人,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公司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300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78%,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02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2,300万股已于2025年9月9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79%。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拟认购份额较为分散,各参加对象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者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此外,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鉴于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交易等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回避表决。
(四)公司密切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存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情形的,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