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日前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纪委书记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存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公司子公司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保理”)和/或中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申请储架发行“中信证券-山东高速路桥-山高保理第6-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系列产品(具体专项计划名称以最终获批、单期发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本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人,对专项计划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并进行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各期具体规模以当期专项计划说明书载明为准。具体详见2025年9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参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提供差额支付等各项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对资金的需求,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5年9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8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保理”)和/或中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保理”)拟作为原始权益人,申请储架发行“中信证券-山东高速路桥-山高保理第6-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系列产品(具体专项计划名称以最终获批、单期发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本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人,对专项计划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并进行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各期具体规模以当期专项计划说明书载明为准。
公司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概述
1、原始权益人通过开展保理业务的模式从原始债权人处受让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后,将其在保理合同项下所持有的目标保理资产转让予专项计划。
2、资产服务机构就目标保理资产为专项计划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
3、计划管理人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运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持有的目标保理资产,同时代表专项计划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4、计划管理人聘请托管银行,与其签订《托管协议》并在托管银行处开立专项计划账户,由托管银行对专项计划资金进行保管。
5、专项计划根据需要委托资产服务机构进行基础交易债务人偿付资金的归集和转付,并由计划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监管账户、委托监管银行对资产服务机构归集和转付行为进行监督。
6、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资产支持证券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和交易。计划管理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将专项计划利益分配给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如有)转让给专项计划的,符合合格标准和资产保证的原始权益人依据《保理合同》享有的保理融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
2、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并分期发行方式,总额不超30亿元,各期具体规模以当期专项计划说明书载明为准。
3、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证券交易所出具本专项计划无异议函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应自出具本专项计划无异议函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二年。
4、发行对象:合格投资者或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投资者。
5、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视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6、产品分层: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有)。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有)由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认购。具体分层情况以当期专项计划说明书载明为准。
7、证券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1、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负责专项计划申报、发行及承销工作。中信证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2)控股股东及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信证券A股股份2,299,650,108股、H股股份640,182,604股,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信证券股份2,939,832,712股,占比19.84%,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证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资信情况
中信证券为上市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原始权益人:山高保理和/或中诺保理拟作为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将其在保理合同项下所持有的目标保理资产转让予专项计划。中诺保理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中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LM854K
法定代表人:陈木青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景兴海上大厦1603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控股股东及关联关系说明
中诺保理为北京中诺链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资信情况
中诺保理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资产服务机构:山高保理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基础资产回收、资金归集和催收等服务。
4、初始债权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的债权人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为必要条件。
5、差额支付承诺人:本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人,向专项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代表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对专项计划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1)本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向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承诺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根据《标准条款》约定的分配顺序偿付应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2)本公司承诺,若计划管理人解散、清算、破产、受到任何限制或计划管理人的法人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发生任何变化,或计划管理人发生更换,本公司在本承诺函项下的义务均不受上述事项影响。
(3)本公司承诺,在发生本承诺函约定情形时,本公司的差额支付义务不因计划管理人未在差额支付启动日向本公司发出《差额支付通知书》而免除或延迟履行,但为谨慎起见,计划管理人应于差额支付启动日向本公司发出《差额支付通知书》。
(4)本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向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
四、授权经营层事项
为保证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专项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专项计划产品分层、各档专项计划产品占比、产品期限、专项计划预期收益率等发行方案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以证券交易所最终审核或备案通过的版本为准。
2、如监管部门对本专项计划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专项计划工作。
4、办理各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设立、注册、发行、转让(如有)等相关事项。
5、通过公司相关程序选定为专项计划发行提供服务的管理人、销售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6、办理与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董事会对差额支付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提供差额支付等各项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对资金的需求,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丰富公司融资渠道,达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的目的。
七、风险提示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专项计划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
专项计划中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9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5日9:00—11:30、13:30—17:00及2025年9月26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三)传真:0531-68906075
(四)邮编:250021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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