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308,86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志平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娟女士、董事会秘书魏茂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无非董事、监事兼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2、4.01、4.02、5.01、5.0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审议的议案1、3.01、3.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家维、陈诗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召集人,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张志平先生、郭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勇先生、王先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刘聪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志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刘聪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刘勇(召集人)、刘聪、王先友
2、提名委员会:王先友(召集人)、张志平、刘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勇(召集人)、刘聪、王先友
上述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志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理),同意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志平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王娟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王娟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李焰文先生、王红强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魏茂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何启明先生、彭继权先生、邹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娟女士,女,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19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Viridus Manufacturing A/S董事。2011年9月至2025年8月历任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总账会计、财务主管、法务主管、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4月至今,任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王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博广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17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