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2份销售商品合同,合同一为交换密码终端设备的销售框架合同,该设备用于量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金额预计1,214.40万元;合同二为量子计算项目销售合同,金额预计6,305.40万元。包含以上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7,546.14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4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5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2份销售商品合同:合同一为交换密码终端设备的销售框架合同,该设备用于量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金额预计1,214.40万元;合同二为280+比特超导量子计算项目销售合同,金额预计6,305.40万元。

  ● 包含上述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合同的金额累计为7,546.14万元(已剔除以前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的合同一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预估金额为1,214.40万元,标的为交换密码终端设备,用于量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金额以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中电信量子集团实际提供单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2份销售商品合同:合同一为交换密码终端设备的销售框架合同,该设备用于量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交换密码终端与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的协作,实现量子密钥的接收、存储、中继,向业务系统提供密钥服务,合同金额预计1,214.40万元;合同二为量子计算项目销售合同,为中电信量子集团280+比特超导量子计算项目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合同金额预计6,305.40万元。

  包含以上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合同的关联交易(剔除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且超过3,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4条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品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H2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普宣传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86%,并通过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彭承志先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40.43%的股份表决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科大控股为中电信量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2份销售商品合同:合同一为交换密码终端设备的销售框架合同,该设备用于量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合同金额预计1,214.40万元;合同二为量子计算项目销售合同,将为中电信量子集团280+比特超导量子计算项目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含超导量子计算机芯片1套、电子学测控设备1套、稀释制冷机1套、信号传输系统和低温器件1套,建成后接入其“天衍”平台,助力其在量子计算应用领域的持续探索与产业赋能,合同金额预计6,305.40万元。

  包含以上关联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7,537.24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7,546.14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在考虑原材料价格或人工成本、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一:

  (1)交易双方: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本交易为框架合同,合同标的为交换密码终端设备,主要用于量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预估合同金额为1,214.40万元,具体金额以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买方实际提供订单为准。

  (3)支付方式:后期根据买方需求按单据进行发货,按照合同进度付款。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二:

  (1)交易双方: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合同标的为280+比特超导量子计算项目(含超导量子计算机芯片1套、电子学测控设备1套、稀释制冷机1套、信号传输系统和低温器件1套),预估合同金额为6,305.40万元。

  (3)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集团是中国电信集团控制的公司,致力于推动量子产业全国规模推广,打造面向国际科技竞争的创新基础平台。中电信量子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监事的全票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发表了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5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3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30日

  至2025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彭承志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26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26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26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94    电话:0551-66185117   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