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司类型登记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公司类型和增加经营地址,经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4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类型的情况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其他信息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增加经营地址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地址,具体地址为:汕头潮南产业园区纺织北一路1号。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拟增加经营地址的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现将本次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次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04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24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凡2025年9月22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9月23日至9月24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小兰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 真:0754-89833339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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