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6 证券简称:苏州天脉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68号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号楼1号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毅先生
6、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和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0名,代表股份64,927,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27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6名,代表股份217,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64,710,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395%。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名,代表股份217,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6%。
4、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0%;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83%;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45%;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4,830,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9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125%;反对9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36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3%;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41%;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4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64,830,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9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64%;反对9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2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4%。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04《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4%;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91%;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45%;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4%。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0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2,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7%;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488%;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45%;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5%;反对159,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0%;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91%;反对159,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42%;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2,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7%;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488%;反对1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45%;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0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3%;反对15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2%;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05%;反对15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28%;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09《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3%;反对15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2%;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05%;反对15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28%;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0《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7%;反对15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2%;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699%;反对15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2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7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843,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5%;反对8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773%;反对8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963%;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4%。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志坚律师、张凡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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