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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方式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何雨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薇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蔚霞、孔俊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9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增补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或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孙薇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孙薇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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