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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议案1.00、2.00、3.00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传真号码:0755-2901711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27”;投票简称:“华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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