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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9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63,624,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3,496,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1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2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2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2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937%;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443%;反对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92%;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92%;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4、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5、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6、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7、审议通过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8、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9、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10、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11、审议通过了《承诺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12、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0,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雨顺、刘入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6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4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一、到期赎回产品情况

  2025年06月1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利多多公司稳利25JG7226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6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2025年09月12日收回本金4,500.00万元及利息金额21.38万元,本金及利息已全额转回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购买额度。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凭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6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件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号:第8249810号

  发明名称:高表面张力改性聚丙烯材料及其应用

  专利权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号:ZL 2025 1 0735024.X

  专利申请日:2025年06月04日

  授权公告日:2025年09月12日

  本发明公开了高表面张力改性聚丙烯材料及其应用,属于改性聚丙烯材料技术领域。本发明针对汽车内饰件应用中聚丙烯基材与极性粘胶相容性差、等离子处理工艺成本高且时效性不足、单一极性助剂导致力学性能下降等痛点,通过创新的材料配方设计与工艺优化,提出了一种兼具高表面张力、持久粘接性及优异力学性能的改性聚丙烯材料。

  该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未来将陆续在公司相关业务中应用。该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助于推动自主创新,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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