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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ST凯文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雅珊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4、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3号楼L28-04单元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2人,代表股份234,288,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7,576,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6人,代表股份16,71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8人,代表股份18,202,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9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6人,代表股份16,71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68%。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893,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8%;反对1,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4%;弃权1,1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429%;反对1,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0%;弃权1,1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41%。

  提案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80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85%;反对1,3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6%;弃权1,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1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74%;反对1,3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8%;弃权1,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58%。

  提案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81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56%;反对1,3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5%;弃权1,1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281%;反对1,3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56%;弃权1,1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63%。

  提案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35,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4%;反对1,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2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4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760%;反对1,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86%;弃权1,2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4%。

  提案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30,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83%;反对1,3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3%;弃权1,2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44,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85%;反对1,3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1%;弃权1,2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4%。

  提案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2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72%;反对1,3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2%;弃权1,2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42,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48%;反对1,3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61%;弃权1,2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92%。

  提案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34,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0%;反对1,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9%;弃权1,2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4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705%;反对1,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96%;弃权1,2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9%。

  提案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94,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56%;反对1,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9%;弃权1,1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0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995%;反对1,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96%;弃权1,1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08%。

  提案3.00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379,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4%;反对1,6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8%;弃权1,2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185%;反对1,6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弃权1,2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新桐、谢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5日

  

  股票代码:002425               股票简称:ST凯文             公告编号:2025-055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郑紫蔓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原因,郑紫蔓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郑紫蔓女士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郑紫蔓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周路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路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周路明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9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周路明,男,中国籍,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腾讯科技开发工程师,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路明先生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6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路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路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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