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卫先生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卫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9月16 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卫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国机重工集团国际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以及任艾列天元建筑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董事、聚通领先(江苏)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12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逸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许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郭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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