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欣贺国际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欣贺国际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9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柏豪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289,91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4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9,567,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34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883,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33,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34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6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通过《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8审议通过《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10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2.11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综上,议案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80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7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41%;反对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83%;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81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4%;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钮臻恬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祝悦、黄婧雅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陈国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陈国汉先生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调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国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陈国汉先生简历
陈国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福建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厦门市非公党建领军人才。曾先后任职于厦门海燕实业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太平综合物流有限公司、厦门速传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中悦(厦门)服饰有限公司,均从事财务工作。现任厦门市湖里区人大代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陈国汉先生通过厦门欣嘉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41万股,持股比例 0.1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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