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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104,822,458股,占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6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3,877,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40,944,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6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16,594,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16,594,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3%。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持有公司11,266,667股股份的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齐曼、苏阳

  3、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为7.1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3,038,400股减少至183,030,4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3,038,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83,030,4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相关材料请于申报当日邮寄本公司,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1) 申报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30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5)邮箱:IR@snowkye.com

  (6)邮政编码:230601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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