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ST高斯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华山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49,084,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3,143,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5,941,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4%。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8,9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03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5,92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7,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7%;反对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37%;反对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3,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反对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7%;反对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3,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反对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7%;反对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3,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7%;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通过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7,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7%;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37%;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3%;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表决结果:通过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3,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7%;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3%;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0%。
表决结果:通过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3,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7%;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3%;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0%。
表决结果:通过
2.07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7,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7%;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37%;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3%;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表决结果:通过
2.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7,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7%;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37%;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3%;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表决结果:通过
2.09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3,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反对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7%;反对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3%;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41,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4%;反对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45%;反对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5%;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中明 李江涛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8证券简称:*ST高斯公告编号2025-0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证监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资本聚三湘 楚光耀新程——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至2025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8证券简称:*ST高斯公告编号2025-04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俊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安排,张俊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张俊涛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俊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俊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俊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罗迎春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罗迎春女士与公司现任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罗迎春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件:罗迎春女士简历
罗迎春,女,1979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专业中级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2007年先后在广东东莞的港资企业、日资企业分别担任成本核算专员、税务会计、主管会计;2008年至2009年入职高视伟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富雷天线厂任财务负责人;2010年至2019年入职郴州功田电子陶瓷技术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9年至今任职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先后担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
罗迎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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