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29日 (星期一)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2日 (星期一) 至09月26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mb.hcr@hcr.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29日 (星期一) 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29日 (星期一)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赵龙
董事、财务总监:杨蕾
独立董事:孟为
董事会秘书:何东炯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29日 (星期一)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2日 (星期一) 至09月26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mb.hcr@hcr.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52027122
邮箱:dmb.hcr@hc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2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262,351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李永林先生、独立董事柴健先生、徐彤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何东炯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韩丁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名称、调整实施内容、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及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瑞元、李宜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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