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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59,5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4,690,088股,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809,912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黄振东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息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它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杨文轩、汪泽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锂电”)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与同日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马阳光先生、李伟锋先生、匡怡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史浩明先生、周豪慎先生、于北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1名职工代表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董事林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余董事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沈锦良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于北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沈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伟锋先生、林刚先生、黄振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黄振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任国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黄振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陆海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陆海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陆海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赵家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先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仍担任公司总部研究院院长职务;因公司取消监事会,周超先生、杨志勇先生、张丽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58782831

  邮箱:bod@sinohsc.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沈鸣先生简历

  沈鸣先生,董事,总经理,为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之子,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日本森田化学株式会社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董事长助理;2011年8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总经理。

  截至2025年9月15日,沈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901,228股,沈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与沈鸣先生为父子关系。沈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伟锋先生简历

  李伟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工程师专业资格。1997年8月至2000年5月,担任张家港市华荣染整助剂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助理;2000年6月至2005年3月,担任华盛有限经营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4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2025年9月15日,李伟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8,07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伟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林刚先生简历

  林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泰兴华盛总经理,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副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1997年9月至2016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生产部经理;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担任泰兴华盛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泰兴华盛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副总经理。

  截至2025年9月15日,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47,957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黄振东先生简历

  黄振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担任张家港国泰国际集团华宁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跟单员;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商学院学习;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丰立集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丰立上海大亚洲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7年7月,历任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企业上市科科员、副科长、科长;2017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苑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5年9月15日,黄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9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任国平先生简历

  任国平先生,财务总监,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资格。1998年7月至2003年2月,任职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03年3月至2007年11月,担任张家港泰普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7年11月至2011年5月,担任张家港衡业特种树脂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6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财务总监。

  截至2025年9月15日,任国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3,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陆海媛女士简历

  陆海媛女士,证券事务代表,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华盛有限品管部副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担任华盛有限总经理办公室助理,2020年2月至2022年8月29日,担任华盛锂电董事会办公室助理;2022年8月30日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2025年9月15日,陆海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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