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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同意朱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朱文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朱文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朱文锋,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MBA学历,管理会计师高级职称。历任柞水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杏坪铜选厂财务会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陕西盘龙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文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朱文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晓林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7人,代表股份41,383,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40,478,3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2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4人,代表股份904,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5人,代表股份904,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4人,代表股份904,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谢晓林、吴杰、谢晓锋、张德柱、黄继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谢晓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02,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12%。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23,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4%。

  谢晓林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02,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12%。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23,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8%。

  吴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谢晓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01,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07%。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23,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8%。

  谢晓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德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01,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07%。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23,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3%。

  张德柱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黄继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01,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07%。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23,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8%。

  黄继林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牛晓峰先生、王鹏先生、王满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牛晓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45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9%。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23,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7%。

  牛晓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01,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07%。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23,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3%。

  王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满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55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39%。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24,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09%。

  王满仓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295,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5%;反对1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16,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790%;反对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1,309,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5%;反对1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31,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16%;反对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02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1,309,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5%;反对1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31,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16%;反对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03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1,309,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5%;反对1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31,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16%;反对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 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1,309,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5%;反对1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31,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16%;反对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5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1,309,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5%;反对1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31,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16%;反对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6 审议通过《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1,318,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0%;反对1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3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11%;反对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7 审议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1,318,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0%;反对1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3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11%;反对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8 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41,318,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0%;反对14,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84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95%;反对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6%;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陈晓昀律师、王志恒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会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3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名职工代表董事,并于2025年9月15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9人,具体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谢晓林先生、谢晓锋先生、张德柱先生、吴杰先生、黄继林先生、朱文锋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牛晓峰先生、王鹏先生、王满仓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张志红先生、独立董事任海云女士和独立董事焦磊鹏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股,任海云女士和焦磊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监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罗庆水先生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朱文锋先生、马慧女士、熊太林先生、陈哲坤先生不再担任监事。朱文锋先生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庆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朱文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马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陈哲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熊太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前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张志红先生、任海云女士、焦磊鹏先生、罗庆水先生、马慧女士、陈哲坤先生、熊太林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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