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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3,645,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5%;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胡俊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2%;常务副总经理何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2,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4%;副总经理彭昌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5,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9%;董秘黄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9,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9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基金存续期即将到期,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74,92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949,84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因个人资金原因,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遵守窗口期不得进行交易等相关规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02,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06%,其中:胡俊强、何毅先生减持上个计划未完成部分)。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在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如果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实施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的,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4)减持价格: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本单位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单位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2.董事、高管承诺如下: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志盈投资/和盈投资的财产份额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志盈投资/和盈投资的财产份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志盈投资/和盈投资财产份额的25%。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在志盈投资/和盈投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如因志盈投资/和盈投资解散而需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的,本人确认仍将按上述承诺确定的原则遵守并执行锁定承诺及减持安排。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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