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4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5天通知的时限要求,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部分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公司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3,465,000股,占富特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23%。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减持相关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拟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三个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为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要求,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契合公司“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和子公司绿色工厂的要求,公司拟利用宁乡产业园、望城产业园和衡阳产业园现有及新建厂房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总金额预计为7,961.77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后续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项目申报、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管理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拟投资建设屋顶光伏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42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拟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择机出售持有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607 股票简称:富特科技)(以下简称 “富特科技”)的股票3,465,000股,占富特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23%。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经公司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鉴于股票的市场价格受到股票发行公司因素、行业因素、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影响而处于动态变化中,本次减持事项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减持概述
为满足公司新产品研发及GIL产能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部分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公司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3,465,000股,占富特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2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富特科技股票11,257,683股,占富特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股票代码:301607;股票简称:富特科技)
3、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自主申报)
4、 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5、 注册资本:15,542.0399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生产:智能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子产品。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机电系统、储能机电系统、监控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除小轿车),通讯设备(除专控);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持富特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三、 本次减持事项的基本情况
1、 减持主体: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富特科技股票11,257,683股,约占富特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24%。
3、 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公司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3,465,000股,占富特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23%。
4、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 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6、 减持时间:本次减持富特科技股票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为富特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减持时间以富特科技对外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为准。
7、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减持相关事项。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特高压GIS、GIL等新产品开发、以及GIL产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和研发成果转化,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厚公司股东收益。本次授权为实际减持的前置程序,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慎重考虑实施进度。由于股价波动性大,减持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减持股份的进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鉴于股票的市场价格受到股票发行公司因素、行业因素、市场因素等多方面 影响而处于动态变化中,本次减持事项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43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屋顶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概况
为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要求,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契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高电新”)“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和子公司绿色工厂的要求,公司拟利用宁乡产业园、望城产业园和衡阳产业园现有及新建厂房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屋顶光伏项目”),三个产业园屋顶光伏项目投资总金额预计为7,961.77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屋顶光伏项目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长高电新宁乡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 投资主体: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 运营管理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3、 项目地址:湖南省宁乡市金洲新区金洲大道东长高电新宁乡产业园现有7#、8#、10#栋厂房及新建的9#、11#、12#栋厂房屋顶。
4、 项目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5、 投资回收方式:公司宁乡产业园区各用电单位根据用电量向公司缴纳电费,具体为: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目录电价×(1-折扣率【85%】)
6、 投资规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519.33万元
7、 建设周期:6个月
8、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 投资主体: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 运营管理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3、 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的长高望城生产基地改扩建后的1#、2#厂房屋顶
4、 项目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5、 投资回收方式:公司望城生产基地用电单位根据用电量向公司缴纳电费,具体为: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目录电价×(1-折扣率【85%】)
6、 投资规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897.45万元
7、 建设周期:6个月
8、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 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衡阳)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 投资主体: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 运营管理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3、 项目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科学城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森源”)新建的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1#、2#、3#、4#栋厂房、研发楼、倒班宿舍、辅助站房屋顶
4、 项目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5、 投资回收方式: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衡阳)用电单位长高森源根据使用电量向公司缴纳电费,具体为: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目录电价×(1-折扣率【85%】)
6、 投资规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544.99万元
7、 建设周期:6个月
8、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 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三个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后续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项目申报、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管理等。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在公司三个生产基地投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战略定位,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要求及满足子公司建设绿色工厂的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对电力的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还需通过相关部门报备或审批,项目存在审批不被通过的风险;项目建设阶段存在材料及建设成本增加的风险;项目建成后存在电价下调、发电量及消纳不及预期、持续经营等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和监控,及时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