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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年9月16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注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注销登记手续、处置安排相关资产和人员等事宜。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分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注销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陈鸿鑫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分公司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注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

  三、注销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在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9,688,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8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4,941,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46,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3%。

  4、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976,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9%;反对503,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2%;弃权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34,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69%;反对50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28%;弃权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王健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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