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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2025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现坤先生主持

  7.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1人,代表股份1,460,296,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19,109,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41,187,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0人,代表股份42,387,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人,代表股份41,187,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0%。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88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2,41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3,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65%;反对2,41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54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6%;反对2,742,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94%;反对2,742,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08%;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9,70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5%;反对10,5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93,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70%;反对10,5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78%;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0,223,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1%;反对10,049,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2%;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1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337%;反对10,049,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087%;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华、王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184.28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9,276.42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3.3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2025年9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三)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贺昌杰

  2.联系电话:(010)85727713

  3.联系邮箱:cgeir@cge.cn

  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院,100020

  (四)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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