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5-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2、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南山南路4号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由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亮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合计为199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979,114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61%(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5,369,10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8,18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5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人,代表股份2,791,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8人,代表股份17,979,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8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股份2,791,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5%。
5、公司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戎智宗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通过
4.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通过
4.0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通过
4.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通过
4.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楹律师和郝智文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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