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29日(星期一)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2日(星期一) 至09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z@wuxipaik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8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29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下午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是玉丰
总经理:刘波
董事会秘书:赵溪寻
财务总监:范迓胜
独立董事:孙新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29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2日(星期一)至09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z@wuxipaik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510-85585259 邮箱:xz@wuxipaik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是玉丰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2人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7关联股东是玉丰、宗丽萍、无锡市派克贸易有限公司、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已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斌、刘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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