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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领益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39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领益转债”赎回价格:100.18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2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9月8日

  3、“领益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10月10日

  4、“领益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

  5、“领益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10月15日

  6、“领益转债”赎回日:2025年10月15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10月20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0月2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领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领益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领益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领益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领益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领益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领益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领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领益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领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1.87元/股),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领益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领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领益转债”全部赎回。

  (二)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领益转债”赎回价格为100.18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20%(“领益转债”第一年计息年度,即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的票面利率);

  t=331天(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0月15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当期利息IA=B×i×t/365=100×0.20%×331/365=0.181元/张;

  由上可得“领益转债”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181=100.181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领益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领益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5年10月10日起,“领益转债”停止交易。

  3、自2025年10月15日起,“领益转债”停止转股。

  4、2025年10月15日为“领益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领益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领益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5年10月20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5年10月22日为赎回款到达“领益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领益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领益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赎回日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0-3506078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领益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领益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交易“领益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交易“领益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领益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领益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领益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40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贾双谊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99人,代表股份4,248,093,44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60.1464%,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的60.4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39,524,22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58.6093%,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96人,代表股份108,569,2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5372%,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98人,代表股份108,569,4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5372%,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0.0000%,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96人,代表股份108,569,2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5372%,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5%。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3,723,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7%;反对13,791,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7%;弃权5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19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44%;反对13,791,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33%;弃权5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0,42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4%;反对4,548,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弃权3,12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896,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24%;反对4,548,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1%;弃权3,12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3,380,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7%;反对14,08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6%;弃权6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856,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488%;反对14,08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59%;弃权6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6,14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反对1,36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5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623,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5%;反对1,36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0%;弃权5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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