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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单位:万元

  

  具体请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八节、财务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6月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599.46万元。

  (二)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确定其信用风险所处阶段,据此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一致。

  报告期内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62.84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4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8,472.78万元,减少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472.78万元,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83.92万元,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583.92万元,该等影响已在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体现。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丛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37人,代表股份2,457,932,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9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446,314,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3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11,617,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9%。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132人,代表股份11,617,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议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684,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8%;反对9,192,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0%;弃权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13%;反对9,192,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201%;弃权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二)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66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0%;反对9,141,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9%;弃权1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55%;反对9,141,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846%;弃权1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2.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64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1%;反对9,233,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6%;弃权5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84%;反对9,233,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39%;弃权5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

  子议案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9,883,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6%;反对8,01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36%;反对8,01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537%;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子议案2.04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9,790,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8%;反对8,10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7%;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96%;反对8,10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576%;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议案3.00 《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257,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3,637,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42,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659%;反对3,637,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05%;弃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议案4.00 《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4,217,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8%;反对3,651,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2,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207%;反对3,651,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335%;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陈农、林群超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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