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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9.76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9.30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王欣、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4名,实际参与监事4名。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李菊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9.76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9.301元/股。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 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9.76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9.30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了《2025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4,799,421,65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85,000股A股后的4,798,236,659股A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4598864元/股。

  鉴于上述A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七节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39.761-0.4598864≈人民币39.301元/股。

  3、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9.76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9.30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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