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2025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蔡东青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审议《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9月5日披露《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晓东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七)本次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和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会议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1人,代表股份635,128,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14,423,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8人,代表股份20,705,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8人,代表股份20,705,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8人,代表股份20,705,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3%。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蔡东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1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593,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24%。
根据表决结果,蔡东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蔡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29,95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532,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57%。
根据表决结果,蔡晓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蔡嘉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644,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56%。
根据表决结果,蔡嘉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陈黄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73,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650,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852%。
根据表决结果,陈黄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7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653,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90%。
根据表决结果,王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郑国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7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649,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791%。
根据表决结果,郑国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36,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4%;反对1,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弃权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3,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22%;反对1,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64%;弃权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5%。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312,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6%;反对2,708,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5%;弃权1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8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90%;反对2,708,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28%;弃权1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5.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312,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6%;反对2,66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0%;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8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85%;反对2,66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43%;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310,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3%;反对2,69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7%;弃权1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87,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898%;反对2,69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54%;弃权1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03《关联交易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38,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9%;反对1,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弃权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5,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07%;反对1,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39%;弃权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4%。
5.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78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7%;反对1,1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7%;弃权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81%;反对1,1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60%;弃权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8%。
5.05《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21,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1,18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2%;弃权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9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91%;反对1,18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24%;弃权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4%。
5.0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60,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4%;反对1,1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7%;弃权1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7,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70%;反对1,1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21%;弃权1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9%。
(六)审议通过《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101,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17%;反对13,92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9%;弃权1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0,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623%;反对13,92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364%;弃权1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3%。
关联股东辛银玲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136,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73%;反对13,879,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3%;弃权1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5,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328%;反对13,879,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316%;弃权1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6%。
关联股东辛银玲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28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13%;反对13,725,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1%;弃权1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7,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693%;反对13,725,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893%;弃权1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4%。
关联股东辛银玲已回避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申林平、吴少卿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5-054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苏江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苏江锋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苏江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苏江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制造总监、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总裁、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分管玩具业务、婴童业务以及海外业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苏江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5-055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当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并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其中蔡东青、王霄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蔡晓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已经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董事蔡东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董事蔡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蔡晓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苏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萧凯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高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聘任孙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蔡晓东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总经理蔡晓东先生的薪酬采用以全年实际出勤和工作责任承担经营业绩结果相挂钩的年薪制(签订责任制考核协议书)。工资结构为:全薪标准=年固薪12个月+年终浮动奖金。任期内每年固定薪酬范围为18万元-25万元,年终浮动奖金根据每年责任考核完成情况而定,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果挂钩。如有长期激励计划,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业绩、责任考核等情况另行制订,并相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蔡晓东先生、蔡东青先生、蔡嘉贤先生回避表决。
4.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苏江锋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副总经理苏江锋先生的薪酬采用以全年实际出勤和工作责任承担经营业绩结果相挂钩的年薪制(签订责任制考核协议书)。工资结构为:全薪标准=年固薪12个月+年终浮动奖金。任期内每年固定薪酬范围为270万元-360万元,年终浮动奖金视责任考核完成情况和公司业绩情况而定。如有长期激励计划,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业绩、责任考核等情况另行制订,并相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苏江锋先生回避表决。
4.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以全年实际出勤和工作责任承担经营业绩结果相挂钩的年薪制(签订责任制考核协议书)。工资结构为:全薪标准=年固薪12个月+年终浮动奖金,上表所列薪酬范围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固薪部分,年终浮动奖金视责任考核完成情况和公司业绩情况而定。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蕾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霖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5-056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与公司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蔡东青先生(董事长)、蔡晓东先生(副董事长)、蔡嘉贤先生、苏江锋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郑国坚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陈黄漫先生、王霄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蔡晓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苏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萧凯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高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聘任孙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与资格,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高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高丹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8983278转3826
传真号码:020-38336260
电子邮箱:invest@gdalpha.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
邮政编码:510623
五、内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范蕾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霖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霖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李霖明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8983278转3826
传真号码:020-38336260
电子邮箱:invest@gdalpha.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
邮政编码:510623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娥平女士、杨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娥平女士、杨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蔡贤芳女士、萧凯力先生、辛银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蔡贤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萧凯力先生、辛银玲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银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股,蔡贤芳女士、萧凯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与规范运作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蔡晓东: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DBA)在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蔡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481,442股,占总股本的7.40%。蔡晓东先生与蔡东青先生为弟兄关系,李丽卿女士为蔡东青先生、蔡晓东先生的母亲,三人互为一致行动人,蔡晓东先生与蔡嘉贤先生为叔侄关系;除前述关系外,蔡晓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苏江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制造总监/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总裁、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分管玩具业务、婴童业务以及海外业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苏江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萧凯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萧凯力先生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曾任蓝色光标组织发展高级总监、阿里巴巴人力资源高级专家等职务,自2021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营运与人力资源中心、法务与知识产权部。
截至公告披露日,萧凯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高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经历。2007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在本公司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在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与投资部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分管投资、证券业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高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孙靓: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毕业于湖北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美的制冷武汉工厂财务主管、美的洗衣机合肥工厂财务经理、美的华凌冰箱财务经理,自2010年加入公司后,历任集团成本经理、婴童财务经理、集团预算经理、玩具财务总监,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时负责玩具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范蕾: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9月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会计学硕士学位,国际注册内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精硕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碧桂园集团风控总监。2024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范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霖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中山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1年6月入职公司,曾任职投资分析高级主管、投资经理;2019年11月加入公司证券部,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霖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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