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冰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郑友业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学军先生,副总经理刘永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柏春先生持有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比例0.1182%;刘冰燕女士、郑友业先生、苏学军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88,000股,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比例0.0315%;刘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比例0.0236%。上述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比例为0.059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已上市流通。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注1:根据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已授权其家属代其进行后续的具体减持操作。
注2: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拟减持的5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将督促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郭柏春先生、刘冰燕女士、郑友业先生、苏学军先生、刘永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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