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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9月5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符合核销条件,因客户已工商注销、进行诉讼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申请予以核销,金额共计992.78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影响当期净利润。核销后公司将继续追索,对核销应收账款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9月5日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此议案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方案。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为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部分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收益水平。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在R2及以下(含R2))、流动性好、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等,资金不会直接投资证券市场产品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至2026年10月9日)。

  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理财产品单笔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投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投资期限内,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选择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并与相关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理财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为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与运营管理中心将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严格按照《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理财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理财产品风险、投向、收益评估,相关投资理财申请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购买,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购买理财产品后,财务与运营管理中心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严控风险;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各项理财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理财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投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投资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0日

  至2025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已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16日、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董雨

  电话:0871-68324311

  传真:0871-68324267

  邮箱:irm.kpc@kpc.com.cn

  邮编:650106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2)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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