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7,730,93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341,614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389,323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存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以现场及通讯出席5人;
2、董事会秘书张增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已终止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乔诗璐、姚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终止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已终止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1,894,393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终止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和《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77,730,937股减少至75,836,544股,注册资本由77,730,937元减少至75,836,544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2、申报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1月2日(工作日9:30-11:30,13:30-18:00)
3、联系方式?:010-57592668
4、联系人: 证券部
5、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6、邮编:100088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