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汪方华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均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运锋、吕明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5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周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调整,周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周良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刘昕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良先生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改选出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后生效,在改选出的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周良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刘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刘昕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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