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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监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周福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71%;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0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02%;董事、副总经理余梁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20%;副总经理廖旭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4%;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杨怀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4%;监事陈修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4%。周福贵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IPO前”)取得股份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获得的股份,其他人员股份来源均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获得的股份。

  其中,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限售期届满,周福贵先生所持2,965,500股、李强先生所持2,965,500股、余梁为先生所持780,000股、廖旭东先生所持315,000股、杨怀宇先生所持125,000股、陈修强先生所持54,000股于2025年9月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周福贵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418%;李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20,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055%;余梁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530%;廖旭东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11%;杨怀宇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02%;陈修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11%。

  上述人员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监高人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需遵照如下限售期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在发行人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应承诺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同时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前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前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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