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并按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9月17日履行完成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间未收到对选举结果的异议。
张波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波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1984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山东大学(原山东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1992年10月至2001年4月,曾任山东工业大学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张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427,680 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20,00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和持股情况外,张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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