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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4日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5年9月19日公司股价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后就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收购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收购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杨晓初、祝波、罗云燕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19”)规模为95,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95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不含税人民币216,981.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5,783,018.87元。

  截至2020年7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280003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613,574.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投项目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投入58,246.7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8,015.85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其中已使用的暂时性补流金额25,435.14 万元;账户余额合计 12,580.7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投项目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投入 53,753.85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340.4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其中已使用的暂时性补流金额 7,300.19 万元;账户余额合计 40.2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注: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截至2024年末工程已全部完工并转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仅剩余生物性资产及少量配套设施未投入,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截至2024年末已部分完工并转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尚剩余部分工程、生物性资产和配套设施未投入,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均为生猪养殖项目。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受行业周期的影响,2021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长期一度在饲养成本线附近波动,除2022年下半年出现阶段性反弹以外,生猪养殖行业整体面临较大亏损。受此影响,2021年以来公司经营业绩下降明显,部分年度出现亏损,经营性现金流整体偏紧,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和行业进入产能深度重整的事实情况,收缩产能扩张步伐,将经营重心转移至保障经营现金流安全和促进已投产猪场提质增效的目标上。公司综合考虑自身财务状况、行业周期和市场环境、生物疫病防控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放缓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为保障募投项目有序完成建设和投入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总体环境,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再次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梳理和统筹优化。公司研究决定,在保持现有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规模化养殖是生猪养殖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是全球生猪养殖大国,但从事生猪养殖的主体长期以进行育肥养殖的散户为主,存在投资规模小,养猪场基础设施薄弱,养殖效率低等问题。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对肉类食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国家政策对生态环保的要求,上述模式将难以适应行业未来发展要求,规模化养殖成为生猪养殖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随着我国政策引导与养殖效率的要求,我国生猪养殖行业正逐步从传统养殖方式向规模化、生态环保、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对“规模化养殖”的发展要求以及现代畜牧业发展趋势。

  (2)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全产业链的优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自有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生猪出栏规模,增加公司产业链上游优势。同时,屠宰板块及肉制品板块内部生猪供应数量增加,进一步发挥生猪养殖与屠宰板块、肉制品板块的协同效应,提升屠宰业务的产能利用率、盈利能力;可使公司养殖与屠宰加工的发展更为均衡,有助于公司扩大从生猪养殖、屠宰、精深加工到终端销售的猪肉食品全产业链发展优势。

  (3)服务公司战略,支撑食品业务发展

  2021年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食品业务为主体,以屠宰和养殖业务为支撑的“一体两翼”战略。公司生猪养殖业务作为食品业务把控原材料成本和满足大客户溯源及高品质需求,通过打造以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企业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品质保障,为公司食品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通过自产饲料进行生猪喂养,结合“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可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降低市场风险。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仍具有市场前景

  本轮猪周期已持续较长时间,从2018年生物疫病大规模爆发,导致生猪供应量大幅下降,供给侧收缩推高生猪价格,催动行业进入扩产周期,至2021年供给侧扩张导致供需再度失衡,生猪价格大幅下降,随后持续在历史偏低区间震荡至今。近年来国内猪肉表观消费量维持在接近6,000万吨/年的水平,市场需求相对稳健,随着本轮猪周期国内中小猪场的低质产能逐渐出清,市场有望逐步恢复供需平衡,生猪市场未来有望再度活跃。

  另一方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栏生猪主要供公司内部屠宰使用,目前公司具备1,500万头/年的生猪屠宰产能,但2024年公司内部生猪出栏量仅38.24万头,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建产能预计可以合理消纳。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为形成更多优质生猪产能,项目实施仍具备市场可行性。

  (2)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公司具备生猪养殖技术优势,注重研发创新及人才储备。公司按照“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保健、统一检测)模式实施严格管理,并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在种猪选育、生猪育肥、保健措施、饲料配方、防疫管理等多环节的技术优势。为了支持生猪业务的发展,公司注重加强人才方面的储备,近年来通过多种招聘渠道为养猪业务储备人才,目前已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相关的人才储备。

  3、预计收益

  公司研判认为,随着行业周期和市场环境的改善,本次项目继续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能力,促进公司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进行了论证和分析,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是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重要支撑,仍具备可行性,公司将继续推进实施。同时,公司将结合行业周期及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性、合规性的前提下有序投入。

  六、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密切关注行业及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指派专人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对于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汇报并进行解决。

  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仍具备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及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实施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收购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收购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收购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蓝润发展”)所持有的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五仓农牧”),本次放弃收购五仓农牧股权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时,该事项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履行,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控股股东蓝润发展需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业竞争形成过程

  2019年6月,蓝润发展通过协议收购公司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时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华东和华中等地区。为帮助公司把握非洲猪瘟带来的生猪养殖行业产能出清、行业集中度上升以及2019年“猪周期”的商业机会,同时为帮助公司拓展在四川等西南地区的业务市场,完善国内区域布局,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蓝润实业集团与四川省巴中市、达州市和南充市三市地方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布局生猪产业链业务。但因上述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规模大,公司资金实力相对不足,且公司当时已计划在山东潍坊安丘市和烟台莱阳市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继续新增四川生猪产业布局将加重公司的债务负担,大幅增加公司经营及投资风险;同时控股股东已作出承诺,公司拥有项目建设完成并满足注入公司条件时的优先收购权。在公司暂时放弃上述四川三市生猪产业链商业机会的前提下,蓝润发展自行投资建设上述三市的生猪产业链项目,该项目业务主体为五仓农牧,由此与公司相关业务形成了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最新承诺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同业竞争出具最新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承诺未来从事的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项目将仅限于四川省巴中市、达州市、南充市三市的生猪养殖项目;

  2、上述生猪养殖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亦不会让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公司/本人将尽量避免上述生猪养殖项目实施主体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述生猪养殖项目实施主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上市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上述生猪养殖项目的经营主体为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仓农牧集团”)及其下属各地子公司。在上述项目建设完成,且项目经营主体五仓农牧集团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1年内,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五仓农牧集团按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上述收购权利,则本公司/本人将采取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五仓农牧集团股权等方式妥善解决同业竞争;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五仓农牧集团将视为符合前述所约定的资产注入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所涉及的股权权属清晰,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3)五仓农牧集团最近一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口径)为正,上述财务数据需经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本公司/本人承诺最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将五仓农牧集团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协议签署,在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上述收购权利时,最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前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五仓农牧集团股权;

  5、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成员因违反前述声明、承诺而获得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如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赔偿上市公司相应损失;

  6、本公司/本人分别于2019年5月24日、2019年8月15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4月17日、2021年8月25日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承诺内容为准;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承诺内容均继续履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顺和街89号附48号

  4、法定代表人:汪帆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6月20日

  7、营业期限:2019年6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农牧技术咨询、家畜养殖与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从事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技术咨询服务;饲料销售、加工(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从事生产加工经营),肉制品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家禽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公司放弃收购原因

  1、聚焦食品主业,现有产能已满足客户溯源需求

  2021年以来,公司为降低行业周期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积极寻求战略转型,并制定了以食品为主体,以养殖和屠宰为两翼支撑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食品企业,为中国人健康饮食提供高品质的系统解决方案。生猪养殖业务主要定位于为食品业务把控原材料成本和满足大客户的溯源需求。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生猪养殖项目的陆续完工及投产,公司现有、在建及规划的养殖产能已完全能覆盖大客户的溯源需求。

  2、五仓农牧负债率高,后续整合及运营风险较大

  五仓农牧当前资产负债较高,负债率高达98.73%,其中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数约为19.5亿,但其货币资金总额仅389.37万元,收购后将面临重大的偿债风险。

  同时,其部分猪场设施无法满足其目前需求。收购五仓农牧后,其后续升级改造及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等需要较大的资金。结合目前行业环境及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无法承担收购五仓农牧后额外的资本开支。

  此外,在行业未来发展不确定的情况下,纵向整合的降本增效空间有限,且管理整合难度较大,收购五仓农牧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运营风险。

  3、行业周期存在不确定性,收购后严重影响公司业绩波动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具有明显周期性,主要受生猪产能的影响呈现 “生猪难卖——价格下跌——陷入亏损——饲养规模减少——供应短缺——价格上涨——扭亏为盈——饲养规模增加——生猪难卖”的周期性循环。自2020年以来,国内生猪产能逐步恢复,并相较于非洲猪瘟前进一步扩大,导致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仅在2024年,在行业整体去产能的情况下,行业市场出现一定的修复。受此影响,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生猪产业的上市公司业绩随着猪价变动出现较大波动。其中,公司2021年及2023年度分别亏损6.59亿元、15.38亿元;五仓农牧2023年度亏损2.4亿元。

  截至2025年7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仍维持在4,042万头,持续高于3,900万头的正常保有量红线。同时,整个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2024年我国生猪出栏量居前的五家A股上市企业合计出栏约13,070.25万头,占全国生猪总出栏量的份额为18.6%,市场调节机制已发生变化。同时,整体消费端支撑乏力,禽肉价格优势明显,替代效应显著。因此,后续生猪价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五仓农牧以生猪养殖为主业,目前生猪年出栏量约89.63万头(仔猪/育肥猪)。若公司收购五仓农牧,且后续生猪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公司将面临较大的亏损风险。

  4、公司现有资金状况不具备收购条件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约9.73亿元,有息负债约32.19亿元,其中短期债务占比高,占比57.72%。后续,公司需偿还的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大,面临一定的兑付压力。因此公司不具备现金收购五仓农牧的条件。

  五、放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几年在西南地区的业务布局已较为成熟,并持续通过强化供应链合作、优化采购策略等措施进一步保障了业务的稳定。因此,本次放弃收购五仓农牧股权不会对公司在西南地区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避免了高额资金支出和潜在整合风险,有利于维持现金流稳定和财务健康。公司可更专注于食品主业的精细化运营,减少生猪养殖行业周期对公司的影响。该决策体现了公司审慎经营原则,符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为未来可持续发展预留了弹性空间。

  六、关于同业竞争后续处理方案

  公司本次明确放弃收购五仓农牧股权后,公司将及时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承诺内容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五仓农牧集团股权。同时,公司将继续按照《股权托管协议》对五仓农牧进行管理,直至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以避免同业竞争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放弃收购五仓农牧股权是基于公司所在的行业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放弃本次收购,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T6-3,3楼龙大美食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特别说明:

  (1)议案1.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9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2)审议议案1.00时,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9月29日下午4: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瑞、彭威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265200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8.3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2、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0月19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10月20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683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SZ”。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龙大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56元/股,2020年12月,因公司实施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初始转股价格9.56元/股调整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2021年4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成功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29元/股调整为9.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28元/股调整为9.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19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不行使“龙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9月7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并从2025年9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

  自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8.3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0月19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10月20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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