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李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由于公司2025年7月10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解除质押数由原4,320,000股变更为6,048,000股。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由于公司2025年7月10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李虎先生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总数由原16,880,000 股变更为23,632,000股。
三、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李虎先生、田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51%)。其中李虎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5,48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41%),田华女士计划通过银程源减持不超过2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仍在进行中。
李虎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等。本次股份质押、解除质押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关于李虎先生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出具的关于解除质押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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