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5-1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9,055.64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的相关当事人已达成调解,但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尚在履行过程中,履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望时代”)将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方的债务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担保已进入执行阶段。因该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已于2024年被法院司法划扣货币资金合计1.10亿元。公司已依法就货币资金被划扣事项向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债务人未按调解书如期履约,导致全部债务提前到期。据此,公司就调解书项下所有未受偿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裁定,已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合计持有的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87.65%股权采取了轮候冻结措施。
2024年11月,该笔债务的债权人变更为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5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的27,598,027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成交价款约为11,204.95万元。2025年8月,公司收到由法院退还的多余执行款2,149.31万元。故公司的实际代偿金额约为9,055.64万元。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依法向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6日立案。2025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法院的结案通知书,公司所负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及执行费均已全部履约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临2024-013、临2024-014、临2024-029、临2024-060、临2024-077、临2024-082、临2024-084、临2024-085、临2025-008、临2025-009、临2025-026、临2025-032、临2025-049、临2025-058、临2025-061、临2025-064、临2025-086、临2025-083、临2025-092、临2025-093、临2025-106、临2025-119)。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其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3民初13276号,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寰宇能源确认尚欠原告东望时代代偿款90,556,373.78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代偿款本金为基数,自2025年5月1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现原告东望时代同意被告寰宇能源于2025年9月25日前支付代偿款3,000万元,于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代偿款3,000万元,于2025年11月30日前支付代偿款30,556,373.7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若被告寰宇能源按约及时足额履行,则双方就本案再无纠葛。若被告寰宇能源有任一期未能按约足额履行,则全部债务视为到期,原告东望时代可就未受偿的债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原告东望时代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对被告广厦建设在东阳三建的43%的股权[股权数额36,120(万元/万股)]及派生权益(包含孳息和其他投资收益等)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原告东望时代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对被告广厦控股在东阳三建的44.65%的股权[股权数额37,502.40(万元/万股)]及派生权益(包含孳息和其他投资收益等)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广厦控股、广厦建设、东阳三建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47,29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寰宇能源、广厦控股、广厦建设、东阳三建共同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相关当事人已达成调解,但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尚在履行过程中,履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方的债务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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