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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9月8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加期财务报告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至2025年6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至2025年6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陶化安对本议案投弃权票,投票理由:对于本次并购的必要性,本人认为公司现阶段不具有并购的必要性,持否定意见,因此投出反对票;对于本次并购的合理性,本人不发表意见,因此投弃权票”。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至2025年6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至2025年6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涉及的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修订更新。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陶化安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投票理由同议案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修订稿)《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8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9月8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欠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加期财务报告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至2025年6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至2025年6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至2025年6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至2025年6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涉及的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修订更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申报稿)》(修订稿)《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87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0号),并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2025年9月4日,公司已完成了《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9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同时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故对《重组报告书》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形成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

  现将相关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除上述更新修订内容之外,上市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数字或文字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88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审核问询函

  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说明、论证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同时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具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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