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3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9月2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9.0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 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31日

  2、 首次授予数量:219.00万股

  3、 首次授予人数:103人

  4、 首次授予价格:15.64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6、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7)一致。

  7、 本次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三)解除限售的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5年8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5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8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103位自然人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4,251,600.00元。

  四、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3名激励对象的2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9月23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3日,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本次变动前的股数采用2025年9月22日的股本结构。本次变动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本次变动后的股数采用2025年9月23日的股本结构。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7月31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成本费用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成本费用,实际成本费用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