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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稳健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

  (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稳健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35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32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金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33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2]1-11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不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信托类产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而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34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2]1-11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已于2025年9月24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019.0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9,656.31万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将上述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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