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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9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以2025年9月2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同意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39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68元,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9.09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5-093)。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9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四)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先生,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财务负责人邹细辉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斌先生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题1:近期光伏行业反内卷治理行动对公司的机遇有哪些?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光伏行业反内卷治理势在必行且注定成功,并且主链条多个环节均会有可落地的治理解决方案逐步研讨、推出。得益于公司ABC产品的技术创新以及现已推出的更高效率、更高品质标准、更安全的组件产品,预计公司会在整个行业反内卷的治理中较多受益。公司一直以来坚持优质优价,与反内卷希望杜绝低价的理念相匹配。公司将积极响应相关政策和自律规则,不断推动产品及技术创新,与供应商、渠道及客户实现共赢,力争在本轮行业周期中抓住更好的上升机遇。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2:公司明年产品效率和功率的展望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结合目前公司储备的各项提效手段,预计在明年下半年公司有望推出更高质量、更高产品标准的26%量产交付效率的组件产品,对应2382mm*1134mm版型功率700W左右。BC技术作为理论效率最高的单结晶硅技术,公司计划将组件量产效率逐步推向27%以上的水平,一如既往保持ABC产品在功率上的显著领先优势。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3:公司ABC外销占比多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深耕海外高价值市场,推广以价值定价的商业模式,深受海外客户认可。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ABC海外销量占比已超过40%,未来目标是将海外销售占比提升至50%以上。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4:公司如何看待本轮光伏周期?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光伏行业在经历产品制造周期、价格竞争周期后,已经来到第三个周期——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周期,政策导向是电力自由化交易,企业需要围绕客户场景、构建高价值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多价值。本轮周期重点在于细化服务,为不同细分场景下的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高品质的服务以及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公司正通过ABC产品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领本轮光伏周期,相信这是走出本轮周期困境、实现新一轮周期红利的关键。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5:公司与塞航合资合作的战略想法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行业核心竞争力已从单纯的产品制造和成本控制,转向为客户提供高效、定制化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赋能、高效产品供应叠加优质本地服务的组合,打破传统光伏分销模式中渠道冗余、内卷严重、服务标准不一的困境,为更多工商业光伏终端客户提供定制化能源解决方案。基于前述背景和战略考量,公司拟与国内领先的新能源组件渠道与服务商河北塞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平台公司,为河北省内客户提供基于实际需求的“产品+定制化解决方案”综合服务,至2027年底将爱旭组件在河北省内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共同实现市场价值创造与深耕。双方合作也将实现产品端与市场端的双向赋能、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河北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高质量发展,打造反内卷新生态,开启光伏价值新周期。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6:请问公司如何选择并培育BC生态圈伙伴?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致力于培育良性协同、优势共享、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BC产业生态圈。对于生态圈的合作伙伴,公司希望在价值观上达成共识,即基于理性商业经营而不是一味扩大规模、低价内卷竞争,认可通过销售BC产品实现盈利。另一方面,生态圈合作伙伴也要尊重公司在技术投入中拥有的知识产权,公司也欢迎各类志同道合的产业伙伴共同壮大BC生态圈。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7:BC在集中式场景的优势体现及未来成熟的趋势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N型BC产品在包括集中式在内的绝大部分场景都有更大产品价值,预计今年四季度地面市场订单会快速提升。公司也关注到多地主管部门及业主开始面向23.8%以上转换效率的组件产品开始招标,更高效率、更高产品标准的市场引导有利于BC生态圈发展。BC未来能够实现80%以上的双面率,公司有信心未来将ABC技术和TOPCon技术之间的双面率差距缩小至5%以内,并且继续提高无银化铜电镀技术的应用,不断优化ABC产品性能,给客户带来更高的价值。此外,公司目前是满足欧洲地面市场严苛要求的极少数品牌,对未来BC在欧洲集中式场景市场的开拓充满信心。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8:公司今年现金流情况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上半年产销两旺,经营状况不断向好,并在第二季度率先实现了单季度的盈利。在经营现金流方面,公司加快产品产销周转、合理管控客户账期、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入超18亿元,预计未来还将持续改善。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9:公司定增现在什么进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经顺利完成发行,共面向19家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约35亿元,本次项目发行得到了众多主流投资机构的认可和竞相认购,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光伏行业困境反转与公司技术、经营突围的充分信心。具体发行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发行公告。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10:ABC组件在海上光伏项目的应用优势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海上光伏项目由于安装运行环境的特殊性,对光伏组件产品的性能及质量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而公司ABC组件凭借高转换效率和更好的抗冲击、抗隐裂、抗湿热、抗腐蚀等性能,在海光场景可有效节省网架结构成本和用海成本,从而提升海上光伏电站项目整体经济性,场景应用优势十分明显,公司近期已独家中标上海临港650MW海上光伏项目,后续也将积极参与更多海上项目的竞标。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11:爱旭的零碳项目有什么进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近年来,公司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光电转化技术从单纯发电技术向现代高效设施农业进化,预期今明两年会陆续有阶段性成果项目落地。此外公司也在研究围绕数据中心高用电负荷的零碳能源解决方案,切实改变业务设计、结构和价值获取点并提供核心能源构件,响应国家“光伏+”政策。公司亦持续推进光伏零碳业务在建筑、生态治理、交通、AI领域的新场景应用,并在全球范围新能源领域内打造的12个零碳示范工程,包括港口场景、离网场景、生态治理场景、停车场场景、公园场景、建筑场景、体育场景、算力场景、住宅场景、交通场景、农业场景、工业园区场景等,进一步拓展光伏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12:公司在BC专利上的领先优势是如何体现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自2016年开始,公司就开始打造基于Separa Tech分置法的ABC技术生态,拥有完整的分置法知识产权,并且在硅片、电池、组件布局有完整的专利体系。分置法技术是高效率、低成本的各类BC产品核心卡位技术,涵盖了多项核心突破,包括①P区与N区工艺完全分置,实现钝化接触性能的最优化;②以BSG/PSG为自生成掩膜,彻底告别外源性污染;③激光图形化替代刻蚀浆料,实现清洁、低耗图形开孔等。其他技术路线难以绕过分置法专利实现有竞争力的BC量产产品。截至上半年,公司已经申请的BC专利超过1200项,获得授权近400项,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凭借工艺步骤的优化、化学品消耗的降低以及无银金属化等配套技术的成熟,ABC电池的制造成本大幅下降,推动BC技术从兆瓦级应用跃升为数十吉瓦级别的大规模量产方案,真正展现出在主流市场上的竞争力。未来,公司会基于技术、专利优势不断丰富产业合作,扩宽BC的生态圈。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三、其他事项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官网(https://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继续保持沟通和交流。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9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26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98.25万股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63.50万份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9月2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39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日,公司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5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编号:临2025-038)。

  3、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9月2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39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68元,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9.09元。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26日。

  2、预留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398.25万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为63.50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本次获授预留部分权益的激励对象共计82人,其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76人,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9人。

  4、授予/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68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09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有效期、限售/等待期和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1)有效期

  ①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②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等待期

  ①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②股票期权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解除限售期/行权期及各期解除限售/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解除限售/行权期内,除需满足上述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方可解除限售/行权。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2025年-2027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下同)。

  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相挂钩,确定方法如下:

  

  各年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X)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行权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作废失效,并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行权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行权数量,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并由公司注销。

  7、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76人,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下同)。

  ②本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下同)。

  ③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2)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19人,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截至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9月2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同意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39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68元,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9.09元。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

  六、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市场通用的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总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财务顾问独立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5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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